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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气象灾害应急防御指挥部通知发布

时间:2012-07-09
7月7日,河北省安平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县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及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近期强降水天气的防范工作。

  通知指出,据省、市气象台发布的强降水重要天气报告,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要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具体做好四项工作,做好强降水天气的防范工作。

  一是加强强降水及气象灾害的气象监测及预报预警。全县各级相关部门、国土部门、气象部门要切实加强雨情、汛情、山洪地质灾害监测,及时开展灾害排查,强化针对中小河流、病险水库、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强降水实时监控和短临预警,对敏感区域适时启动加密及移动观测,及时发布强降水和山洪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同时注意防范雷雨、大风和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不利影响。

  二是多手段并举,及时向社会公众做好强降水和山洪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传播工作。相关部门要加强强降水和山洪地质灾害信息传播工作,发挥当地媒体资源优势,采取多种手段第一时间将强降水和山洪地质灾害信息向社会公众传播。电视台要及时插播、滚动播放强降水和山洪地质灾害信息;移动、联通、电信通信运营商要及时将信息通过短信向全网用户进行传播。

  三是积极采取措施,有效防御强降水和山洪地质灾害。各级相关部门要按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根据雨情、水情及灾害变化情况,及时采取应急处置,特别是山洪地质灾害多发及隐患点,采取针对性防御措施,最大程度减免灾害损失。

  四是加强信息互动,及时总结评估。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互动,及时了解收集强降水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措施、防御效果和灾情等情况,及时向当地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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